土地增值稅
資料來源:寬頻房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動產專刊
何謂土地增值稅:
1.所有權人當時購屋之土地公告現值叫(前次移轉現值)。
2.所有權人出售房屋當時,土地公告現值叫(當年公告現值)。
3.買賣當時(前次移轉或當年公告現值)在12月31日以前應以當年公告現值為準、1月1日以後亦以當年公告現值為準。
增值稅計算公式:
(當年公告現值)-(前次移轉公告現值)×土地面積×持分×物價指數=土地增值稅
土地增值額×稅率【自用10% 一般(20%、30%、40%)】=土地應繳增值稅
何謂拍後增值稅:
問:法院拍定之標的物不是先扣執行費跟增值稅再給債權人參與分配嗎?為什還有所謂的拍後增值稅?
解:拍賣標的物每次流標法院都會打八折、相對的土地拍賣底價就會越來越低、只要土地拍賣底價低於今年(當年)土地公告現值、低於部分稱為拍後增值。
【土地拍定價低於公告現值以土地拍定價為前次移轉價】
【土地拍定價高於公告現值以公告現值為前次移轉價】
【土地公告現值】=土地面積×持分×今年公告現值。
例:土地面積3626m2×持分76/12433×今年公告現值227,619元=504.5萬【國家認定這筆土地今年的公告現值】。
【拍後增值額】=今年公告現值-土地拍定價。
例:1.今年公告現值504.5萬-第二次土地的拍賣價585萬=-80.5萬【-80.5萬代表無增值額】
2.今年公告現值504.5萬-第三次土地的拍賣價468萬=+36.5萬【+36.5萬代表拍定人馬上移轉須繳拍後增值稅】
3.以此類推
【拍後增值額須繳多少增值稅】
1.自用住宅稅率10%
2.一般稅率(20%、30%、40%)
【20%、30%、40%稅率如何計算】
1.增值額未超過土地拍定價(增值額×20%)
2.增值額超過土地拍定價一倍以上(增值額超過一倍以上之部份×30%)
3.增值額超過土地拍定價二倍以上(增值額超過二倍以上之部份×40%)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