富豪節稅新趨勢 購買豪宅
資料來源:2007/11/22 聯合報
即可節稅 又可享受未來增值之利
因應一月一日土地公告現值調整,每年的十二月份,都是各縣市政府公布新年度土地現值調整幅度的重要時刻。
這幾年,台北縣、市的房地產市價,漲幅可觀。土地「公告地價」與「公告現值」,均遠後落後於市場行情。由於,政府對土地所課徵的贈與稅與遺產稅,係以公告現值為基礎,讓人民有機會省下大筆稅金。
購買豪宅可如何節稅呢?簡單說,就是利用公告現值與市價之間的差距,以及贈與稅金額愈大,稅率愈高的法則。
不懂節稅 喪失重大權益
假設,父母要將一億元給小孩,如果直接贈與一億現金,一銀行50%的贈與稅率計算,扣掉累進差額,大約也要繳納四千餘萬元的贈與稅。如果,購買每坪百萬元的百坪豪宅轉贈,總價雖然也是一億元,但稅金可省很多。
第一種方法,是直接以小孩名義購買,一億元的豪宅,土地公告現值加上房屋評定價值,大約是在二、三千萬元之間。如果該豪宅座落於大樓間,由於土地持份分散,所計算出的公告現值總價,又會低上許多。就以最高的三千萬計算贈與稅,稅率下降成34%,再扣掉兩百一十八萬元的累進差額,贈與稅只剩下七百六十萬餘元,等於省下三千三百萬左右的贈與稅。
第二種方法,是以父母共同持有得名義買下豪宅,再逐年、分次贈與小孩,這裡面可節稅的方法更多,只要父母每年所贈與的金額,各不要超過一百一十一萬元,這樣都不必繳交任何贈與稅,中途若遇上小孩新婚,還可再提高該年度的贈與稅免稅額。
逐年分贈 省下可觀稅金
如果,不想拖久,可以採短年限,高金額的贈與辦法,但為求節稅,還是得逐年分攤贈與的總金額。
例如,父與母,每年可每年各贈與五百萬,這樣三年就可轉移完成,以這金額扣除免稅額來計算贈與稅,每人每年贈與稅率變成12%,再扣掉十六萬累進差額,贈與稅只剩下三十萬元。三年合計下來,父與母所繳納的贈與稅,總共還不到兩百萬元呢。
憲法明文規定『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』,但節稅也是人民應享的權利。節稅並非逃稅。雖僅一字之差。但前者合於法理。後者或患無窮。金字塔頂端人士以購買豪宅方式,事先巧妙結稅,比遺留大筆現金課稅划算許多。如果規劃的好。還可享受增值或收租之利。更不必擔心贈與稅或日後的遺產稅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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